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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即将剪掉“黑尾巴”
2013-08-23 09:49:15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绿城是南宁市的名片,然而随着这座首府城市的不断扩张,机动车的保有量也在不断膨胀。汽车废气,成为绿城越来越严重的威胁。近段时间,南宁市交通运输部门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连下猛药,一是严格执行车辆燃

       绿城是南宁市的名片,然而随着这座首府城市的不断扩张,机动车的保有量也在不断膨胀。汽车废气,成为绿城越来越严重的威胁。近段时间,南宁市交通运输部门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连下猛药,一是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二是对公交车出租车排气污染进行治理,砍掉公交车、出租车的黑尾巴;三是加强行业服务性节能减排。

       此几项制度开展情况如何?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还应采取什么行动?从长远看,应当如何规划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全区各城市,此方面的工作开展如何?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南宁市交通运输部门以及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部门,对此进行调查。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拉着你的手,却看不见你的脸

       城市空气污染,已严重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成为当前中国发展过程中的雾霾

环保部门表示,在绿城南宁,PM2.5主要产生源是机动车尾气。截至今年5月,南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50多万辆,汽车为70多万辆,且还在以至少年均20%的速度越来越快地增长。机动车数量飞速增长,带来的是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南宁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要净化首府空气环境,就要抓好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首要的是要管好70多万辆汽车的排气管。

 

开药方 现有车辆:剪掉机动车的黑尾巴

      “607公交车都烂成这样了还营运。近日,媒体工作者梁先生在微信朋友圈上传了照片,只见607路公交车外形已是斑斑驳驳,破旧不堪。

      市民黄小姐也有着同样的感慨:开车走在路上,时常会发现前面的公交车冒出阵阵黑烟,车窗来不及关就被灌进烟雾。她觉得,冒黑烟公交车是南宁市空气污浊的大黑手。 

      据了解,南宁市于2002年起大量购置的公交车已陆续到报废期限,车辆状况较差,大部分为国I、国II排放发动机,冒黑烟现象较为突出。对公交车冒黑烟的治理工作,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方面表示,将联合市环保部门共同进行整治。

      首先,要求市区内所有到期年检的公交车、出租车须到机动车排气检测示范站进行排气污染检测。检测合格的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绿标或黄标)。检测不合格限期维修治理。其次,逐步强制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登记的在用营运黄标车辆,到2015年全部淘汰完毕。

      一句话,就是要尽快剪掉南宁市公交车、出租车的黑尾巴

      对类似梁先生这样的随手拍公交车、出租车黑尾巴行为,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环保局表示欢迎,市民可直接向环保部门举报冒黑烟车辆。

      相比营运车辆,南宁市的私家车增长速度更快,其排气污染也日益成为南宁市交管部门的关注对象。

      从2012121日起,南宁市正式实行新车入户及外地转入车辆实行国以上排放标准,并对新注册9座以下载客汽车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南宁市交管部门规定:将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管理措施,凡是未取得绿标的车辆,今后不能进入中心限行区行驶。

 

新增车辆:严格核发运营车辆准生证

      管好现有车辆排气污染的同时,更要严控新增车辆的燃油消耗、尾气排放。

      对此,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一是进行全市摸底,做好各营运企业车辆燃油消耗信息的统计申报工作,对各企业上报的车辆燃油消耗数据进行审核。同时,加强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质量的监督,确保各企业维护的车辆燃油消耗符合国家有关要求。2012年,市辖区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共核查新入户及转籍营运车辆约7000辆,合格率达100%;检测合格二级维护作业营运车辆15万多辆(次),确保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营运车辆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系统监控:加强行业服务性节能减排

      减少南宁市机动车的废气排放,不仅仅是管好机动车的排气管,还应当在系统管理上着力。去年以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鼓励驾培行业推广主动式驾驶模拟器,在进行驾驶培训时减少使用车辆。目前,全市驾培机构拥有主动式模拟器数约100台。

      同时,南宁市出租车行业逐步推广采用多种科学技术手段指导节能环保活动的开展。比如,利用GPS信息平台,在乘客、出租车驾驶员、平台三者之间建立快速、便捷的信息通道,通过即时调度,实现电话约车、定点派车、就近拉客的便捷服务。

 

摆困难

     多剂猛药齐下,效果一时仍能体现,但困难是实打实地摆在眼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士坦陈。

      一是基础数据统计困难,底子难以摸实。目前南宁市仍未建立起高效的工作机构和油耗监测机制、统计计量方法,节能减排相关统计数据不全或缺失,加上营运车辆存在流动性大、分散等特点,因此,对车辆燃油消耗量的统计难度较大。

      二是新型动力运营车辆推广使用困难。目前南宁市2010年启动的CNG(压缩天然气)改装出租汽车无法通过车管部门的年检,气站供气也跟不上,因此,用气车辆所占比例还很少。而对于减排效果更明显、技术更先进的LNG(液化天然气)车辆,由于目前全南宁市都还没有一座LNG加气站,也推广受阻。

      “LNG汽车运营成本比使用燃油节省20%以上,同时其尾气减排90%以上。但这种车辆多为长途客车或重型卡车,LNG加气站必须两地同时建设,方才能解决气源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广西只有北海的加气站较为完善,如车辆在北海充了气跑到南宁,而南宁又没有加气站,如果车辆出现问题不够用,那就非常麻烦。

      今年春运期间,广西运德集团投放了10LNG大巴车用于南宁至北海班线。运德集团方面表示,今年初步计划添置50LNG大巴车,但考虑到加气站尚未完善,难以解决加气问题,有可能得放慢脚步

      三是缺一个字。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人士表示:节能减排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由于没有专项的资金支持,使得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进展缓慢。比如,南宁市于2002年起大量购置的公交车已陆续到报废期限,车辆状况较差,大部分为国I、国II排放发动机,冒黑烟现象较为突出,但这一更新,就必须投入较大资金。

 

再出招 鼓励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使用天然气汽车更安全、环保、经济,颗粒物的排放几乎为零。同时,混合动力公交车是当前国家大力推广的新能源车辆,据了解,油电混合动力车辆虽然减排量没有天然气车辆显著,但比普通汽柴油车辆节能减排量有30%左右,技术也比较成熟。

    据解到,20116月,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推广使用天然气车辆,逐步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中天然气车辆的比重,在城市物流配送、城际客货运输车辆中积极开展试点推广工作,以新购置天然气车辆代替淘汰的老旧车辆。20126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也明确鼓励使用天然气动力和电动车等节能环保型城市公交车等目标。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士介绍说,今年上报市政府的《2013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新购300辆空调公共汽车实施方案》中,将计划购买150辆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和100辆天然气公交车,逐步更换冒黑烟公交车。为加大以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为主(混合动力和天然气)的公交车辆更新力度,建议加大市财政补贴或奖励力度,鼓励公交企业发展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

 

加快建设:LNG加气站

      记者了解到,针对目前南宁市车用天然气供气不足及加气站过少等问题,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将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对气站建设进行适当扶持,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建站速度。另外,一些运输公司提出自建撬装式LNG加气站,设备相对简单、建站期短、费用低、占地少,建议有关部门支持相关企业自用简易加气站的建设,以促进清洁能源车辆的投入运用。

      据悉,中石化在未来几年将在广西规划建设一批液化天然气充气站。  

 

明确目标:城市客运油改气

    据悉,自治区政府于2013427日印发的《研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的纪要》提出要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强制推行油改气技术2013510日,南宁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城市客运油改气有关问题,会议明确,对运营到期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直接进行油气双燃料车辆置换,今后气源供应充足时进一步考虑油改气车辆改装问题。

目前,据悉南宁市已有495辆可使用压缩天然气的双燃料出租车。

 

 

    出台新规定:剪掉城市“黑尾”

    626,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广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8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从机动车排气污染预防、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4个方面入手,黑尾巴无处遁形。同时规定罚责,对未取得环保分类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由于实质性工作需分步推进,《办法》全面实施仍需时日。

  《办法》将从4个方面对机动车污染防治涉及的各个步骤和环节、具体的管理内容与方式进行监管。

  实行环保分类标志(以下简称黄标、绿标)管理制度是根据机动车的设计排气污染物限值和实际污染物排放量,对机动车进行分类管理,以适用不同的排放达标要求采取的不同管理措施,最终达到淘汰超标落后机动车的目的。《办法》设立了准入门槛和对在用机动车实施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规定从81日起,机动车经环保检验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发放绿标,达不到的发放黄标。异地转入广西的机动车,必须先拿绿标。

  规定机动车排气污染要定期检测,并与机动车年检同步进行。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和年检合格标志。

  此外,以法律手段倒逼车用燃油品质提升,规定机动车燃料质量应当与自治区执行的国家标准相匹配,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车用燃油。

  为防止立法落空,《办法》还启动了罚责,如机动车若未取得环保分类标志上路行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办法》规定各地要制定交通管制措施,未取得相应的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不得进入排气污染防治交通管制区域,在限制行驶区域或者限制行驶时间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对检验单位的违反规范检测、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未按规定使用环保分类标志、机动车未达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最低处200元、最高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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