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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清洁生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0-12-08 09:26:08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清洁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清洁生产促进法

  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清洁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领域推行清洁生产的主要做法和经验,部署全面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解振华副主任、环境保护部吴晓青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03年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源头削减污染和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为主要内容的专门法律,推行清洁生产是对传统末端治理污染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是对传统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是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主要基础。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清洁生产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手段,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清洁生产纳入各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的专项规划,研究制定配套法规政策,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广泛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和国际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清洁生产的实施,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目标、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一是抓紧制定“十二五”国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加强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二是结合推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抓好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商贸服务等领域的清洁生产。三是研究出台《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开展对清洁生产促进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完善鼓励清洁生产的经济政策和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五是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水平。六是加快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强清洁生产信息和服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七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注重宣传典型案例,展示开展清洁生产的综合效益。八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环资委、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和环保厅(局)的有关负责同志约30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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