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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发展现状分析
2010-12-10 11:38:42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一、世界海上风电发展现状   1、世界海上风电发展迅猛   2009年海上风电装

   一、世界海上风电发展现状

  1、世界海上风电发展迅猛

  2009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继续增长。截至2009年底,全球共有12个国家建立了海上风电场,其中10个位于欧洲,中国和日本有小规模的安装。

  截至2009年底,世界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2110MW,较2008年增长48.5%,占到全球风电总装机容量的1.2%。2009年世界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689MW,同比增幅超过100%,新增装机容量最大的前五个国家分别为英国、丹麦、中国、德国和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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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欧洲海上风电发展令世人瞩目

  欧洲是海上风电发展最快的地区。根据欧洲风能协会(EWEA)的最新统计,2009年欧洲水域的八个海上风电场总计安装199台海上风力涡轮机并实现了并网,总容量为577MW,较2008年增幅超过50%。其中,最小装机容量为2.3MW(挪威的Hywind),最大装机容量为209MW(Horns Rev 2)。另外,欧盟15个成员国和其他欧洲国家,有超过100GW的海上风力发电项目正在规划中。

  在2 0 0 9年装机并网的1 9 9台风机中,西门子风机(2.3MW和3.6MW两种机型)146台,维斯塔斯风机(3MW)37台,WinWind风机(3MW)10台,Multibrid风机(5MW)6台。除此之外,Repower风机(5MW)6台,但尚未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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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海上风电机组技术特点

  目前,海上风电机组基本上是根据海上风况和运行工况,对陆地机型进行改造,其结构也是由叶片、机舱、塔架和基础组成。海上风电机组的设计强调可靠性,注重提高风机的利用率、降低维修率。
 
  当今,海上风电机组呈现大型化的趋势,国外主要风机制造商生产的海上风电机组主要集中在2~5MW,风叶直径在72~126m。

  海上和陆上风电机组的主要差别在于基础。为了承受海上的强风载荷、海水腐蚀和波浪冲击等,海上风电机组的基础远比陆上的结构复杂、技术难度高、建设成本高。目前,世界主要海上风电机组基础类型、适用水深及其优缺点如表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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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近海风场的可开发风能资源是陆上实际可开发风能资源储量的3倍,其风能储量远高于陆上,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1. 我国主要风电整机企业争先“下海”

  在中国陆上风机日趋饱和的情况下,进军海上风电市场成为中国主要整机企业的共同选择。各整机企业积极筹划、先入为主抢占市场。华锐风电成功摘得中国第一个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上海东海大桥项目。2010年2月27日,34台3MW机组(共计102MW)海上风电项目全部整体安装成功,并于6月8日调试完毕,全部并网投入运行。 

  中国第二大风电整机企业金风科技已于2007年在渤海湾中海油的钻井平台试水了海上风机的所有工序。截止2009年6月,该海上风机已累计发电500万度。2009年11月18日金风科技投资30亿元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建设海上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并计划将其建设成为国内最大、世界领先的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

  华仪电气宣布再融资11.46亿元,其中超过4.6亿元将投向3MW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用于备战海上风电;上海电气2009年5月宣布规模达50亿元的再融资计划,其中包括3.6MW海上风机的研发;湘电风能有限公司通过竞拍,以1000万欧元收购荷兰达尔文公司,并获得了该公司研究的DD115-5MW海上风机的知识产权,为进军海上风电奠定了基础;东方电气3.6MW海上机型正在研制中。

  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充分依托集团公司在海洋工程领域的基础研究和试验基地等优势,整合风电整机和配套设备的研发实力,形成全产业链。现已组织实施了2MW近海潮间带批量装机工程,正致力于研发近海5MW风电机组,国家科技部授牌成立了“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2. 国家政策推动海上风电发展

  2008年已完成并发布了《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和《近海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09年完成并发布了《海上风电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办法》和《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规定》,印发了《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工作大纲》。2010年1月,国家能源局在《2010年能源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中称“2010年,要继续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特别是海上风电要开展起来”。2010年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海上风电建设。3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表示,“优先发展海上风电机组产业化”。

  近日,国家能源局启动了中国首轮海上风电首批特许权招标,并已经向辽宁、河北、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省份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申报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可见,国家开发海上风电的步伐正在加快。

  3. 政府大力推进海上风电项目

  我国在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会议做出了两项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达到15%,单位G D 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 0 0 5年减少40%-45%。经国内外多个部门和机构分析预测,为实现非化石能源达到15%的目标,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应达到1.5亿千瓦。中国正希望从海上获得更多的风能,以完成这一目标。

  东部沿海地区的滩涂及近海具有开发风电的良好条件,其中江苏、浙江两省将成为我国海上风电的重点省份,两省近海风资源到2020年规划开发容量分别为700万千瓦和270 万千瓦。此外,全国各地酝酿及在建的海上风电场还包括广东湛江、广东南澳、福建宁德、浙江岱山、浙江慈溪、浙江临海、山东长岛等。目前,江苏、上海的海上风电规划已经完成,待其他地方海上风电规划全部完成之后,将汇总形成全国性海上风电规划。

  我国将充分利用其丰富的近海风能资源优势,国家能源局5月18日正式启动了总计100万千瓦的首轮海上风电招标工作,包括两个30万千瓦的近岸风电项目和两个20万千瓦的潮间带项目。

  三、我国海上风电发展建议

  1. 加强国际技术合作,抢占海上风电市场

  手握订单、拥有市场,企业才能生存发展,不断壮大。目前,国内海上风电还处在起步阶段,竞争格局尚未形成,及早抢占市场,打响品牌,对我国风电企业海上风电的长远发展有深远影响。

  目前, 我国海上风电产品集中在3MW,风电企业应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打造中高端产品,引领行业发展。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科研院所的研发优势,厂所合作,突破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在高起点上提高海上风电产品开发步伐和总体水平。

  世界海上风电在未来的20年里将会迅速发展,尤其是欧洲,海上风电已获得欧盟及欧洲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海上风电的国际市场空间十分广阔。风电企业应加大开拓国际市场的步伐,组建高水平专业营销团队,先入为主,占领先机,并不断提高风电整机及配套设备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认可度。通过联合研发生产,收购并购等方式,主动进军国际市场。

  2 . 寻求电力企业合作,解决风电并网问题。

  海上风电的良好发展前景促使“圈海”运动愈演愈烈,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下,风电企业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寻求与国内电力企业合作,形成战略联盟,共同开发海上风电项目。由于海上发电同样面临着最终并网发电的问题,加强与电力集团的合作,解决风电入网的各种技术问题,消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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