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节能评估 | 可行研究 | 环境影响 | 合同能源 | 清洁生产 | 能源审计 | 水土保持 | 污水处理 | 节能改造 | 资金申报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八桂大地
首页 > 绿色资讯 > 八桂大地 > 正文

广西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2019-05-15 10:29:52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评论:0   点击:

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底,基本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问题,基本完成全区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底,基本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问题,基本完成全区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

根据《方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重点排查区域为城乡接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重点排查垃圾种类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水体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物等。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对排查结果要录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对已经录入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新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县级有关部门均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据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当中统筹推进。各地要经常性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对发现的垃圾污染规模转移、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现黑恶势力操控把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自治区相关部门将抽取部分县(市、区)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情况现场核查,重点核查有无漏报、瞒报情况,发现存在瞒报、漏报等行为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骆万丽 莫曲)

上一篇:生态环境部门从“面对面”督企到“肩并肩”帮企
下一篇:生态环境部发布六项国家环保标准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