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了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任务共涉及31个省区市、4146家企业。任务内容涉及钢铁企业能源消耗,合成氨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贯标,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执行,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以及高耗能落后燃煤工业锅炉淘汰等。此次监察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地方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具体实施。地方节能监察机构开展监察的工作经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各地在工作中强化协调指导,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廉洁意识,按时完成监察任务并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附: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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