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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总被“镉”着
2013-08-28 08:47:52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编者按:人打嗝说明消化系统出故障;江河水质被镉污染,证明我们生存环境遭到破坏;社会制度受到疏忽;民心受到了蒙蔽。宇宙行星千千万,地球却只有一个。爱护地球则是爱护人类,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法则。
 编者按:

人打嗝说明消化系统故障江河水质被镉污染,证明我们生存环境遭到破坏社会制度受到“疏忽”民心受到了蒙蔽。宇宙行星千千万,地球却只有一个。爱护地球则是爱护人类,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法则。那些草菅人命利欲熏心无人性者;那些玩忽职守,蔑视人民生存权,在民生政策上怠慢百姓的掌权者,无论其官位高低,都终将站在历史的审判台上,接受正义的审判,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遭世人唾弃!

   事件回放:

    201371日,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贺州市环保局对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现水质异常;5日,贺江合面狮水段死鱼现象加重,当地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报告;62时,自治区环保厅带着专家和设备来到贺州检测样品水质。430分,检测结果显示在贺州与广东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体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

    这是广西省近2年来连续发生的第二起污染严重事件,第一起是2012116日,龙江河宜州市怀远镇河段水质出现异常,河池市环保局在调查中发现龙江河拉浪电站坝首前200米处,镉含量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约80倍。经查证,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等厂家在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私设暗管、私建偷排竖井,并利用暗管将高浓度含镉废水偷排入厂区内私建的竖井,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溶洞造成龙江河宜州段重金属镉超标,镉污染面触目惊心,被专家称为世界罕见。”。

     时隔一年多,我们不难发现,两污染事件惊人的相似,在这惊人相似的背后,凸显的是利益左右执法软肋

                    污染事件的必然性

从事件发展的来龙去脉上看,龙江镉污染事故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肇事企业如严格按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作业,事件的偶然性不复存在。关键是贺江污染的肇事企业龙江肇事企业一样,也是私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生产金属铟导致了江水的污染,这就是事件本身走向违背自然规律,践踏人性道路的必然性。

 贺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杨中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贺州市当时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排查,并对涉重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令人遗憾的是,时隔一年,污染事故再次上演。贺州市公安部门透露:正在调查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收受被执法企业的好处,是否有公职人员参与了涉事企业的生产经营。
    龙江河镉污染事故中,公众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和被执法企业存在着利益关系。广西柳州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龙江镉污染事故犯罪嫌疑人、原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和副大队长韦毅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辖区内一些污染源企业所送的财物。检察机关称,行贿人所在的公司均系蓝、韦监管下的企业,目的想通过送财物的方式“搞好关系”。
    贺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杨中雄已坦陈,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多处漏洞,才导致贺江镉污染事件的发生。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雷少华也说,贺州属于老矿区,2002年后由于资源枯竭不少大矿企破产,依然存在诸多小矿企,这几年曾进行过不少打击和摧毁,但山高路远打击力量有限,小矿点“死灰复燃”严重,他感到“抱歉痛心

            不要太轻易让事件划上句号

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被专家称为“世界罕见”。7月16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大化县法院对2012年初发生在广西河池市境内的龙江河镉污染事件11名责任人做出一审判决,这起公众高度关注事件背后的诸多隐秘被揭开,河池市环保局副局长曾觉发在污染事件发生后仍在受贿。法院认定,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傍晚,即这次镉污染事件发生后,河池市生富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被勒令停产,为了尽快得到河池市环保局给予恢复生产的批文,这家公司副总经理韦某持3000元现金到河池市文化广场附近给曾觉发。

    对于曾觉发来说,这样的受贿不是第一次。检察机关指控,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覃乃义以感谢在环保问题上的理解和关照为由,分两次送给曾觉发现金5000元和一万元。河池市江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城江宝来冶炼厂等企业负责人也多次向曾觉发送现金感谢帮助解决环保问题

事实上,对曾觉发行贿的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是龙江镉污染的污染源之一。这家企业露天堆放多年来生产留下的浸出渣,无任何防护措施。河池市就此多次要求整改,却直到发生污染事故仍未整改。

我们没有办法不把此次的贺江污染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跟这样的一个原因不划上等号。

762时,自治区环保厅带着专家和设备来到贺州检测样品水质。430分,检测结果显示在贺州与广东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体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7日,广西贺州官方表示,水体污染已得到控制,镉已达标,铊少量超标,经过水厂处理后,不会对民众生活起居及健康造成影响。  

    这起严重的污染事件似乎将就此上句号,但却不能让人感到踏实。其一,受污染水域水质的迅速恢复,是紧急状态下人走厂停的结果。事件告一段落后,还会不会人回厂开,尚不知晓其二,此次污染事件的始作俑者仍在排查,锁定之后势必被追责。而那些非直接责任者的厂矿企业,是否还会在上游沿岸矗立,尚不知晓其三,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对于此次事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是否因为广西广东没有接到人畜伤亡报告就可避重就轻,从轻发落,尚不知晓。

    如果这些理应厘清的责任、理应的整改不能深入下去,那么只能说,贺江污染事件的句号就是不圆满的,没有造成重大环境灾难就是侥幸的。下一次污染,仍将等着人们被动去发现仍将是人性的又一次被隔离出的悲哀。

       真正做到“以民生和环境论英雄

   我们为什么老是被着呢?从龙江贺江,以及那些鲜为人知的,正在发生或已发生的镉污染事件,无不向我们敲响了警钟。龙江污染事件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迅速推出环境倒通机制。实施情况又怎么样呢?一年后贺江又发生镉污染,究其原因,无非是这些企业经济利益第一,把钱赚了,别的就不管了。另外,事件的发生,暴露了当地的发展经济的思路和方式落后,一些违法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意识薄,环保观念落后,而在这样的前提下,相关政府职能机构人员为自身利益的需要而狼狈为奸,导致监督失控,执行无力,以民生和环境论英雄”成了一句口头禅。

      穷追制造这两起污染事件的企业固然是法律要求,但是不能因此回避地方政府的责任。重污染企业是如何获批的?为什么允许建立在河流上游?平时监管为什么缺位?之所以提出这些疑问,是因为,近年来频频出现的环境污染案例中,不乏地方权力的影子:要么合谋,要么默许。

究其原因,无非是粗放式的经济模式,尽管可能是对民生有危险的,但能够带来可靠的财政收入,能够带来漂亮的GDP数据,有时还带来官企利益输送的机会。若执法手段再如此“疏忽”,那我们将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镉”着。

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告诫。把这句话落到实处,让地方施政不再盲目追求经济数据的增长而忽视民生和环境承载力,就必须将环境保护作为考评的重要一环,以此纠正地方行政的惯性。

而追究环境污染事件中的地方行政责任,就是其中不可匮缺的程序。过去,人员伤亡人数是追究地方领导责任的硬性标准。这固然强化了地方行政的安全意识,但是还远远不够。甚至可能引发虚报瞒报的冲动。从目前环境的恶化速度而言,需要从严治理。因此,无论环境污染事件是否造成伤亡,是否影响民众生活起居,都应该追究行政责任,以此倒逼出一个以民生和环境论英雄的合理行政体制。

      从这个角度讲,别轻易就给任何一起环境污染事件上句号。什么时候这样的事件成为改变地方行政思维的起点,这才算是汲取了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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