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第一批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工信资源〔2011〕9号
各县区经信(贸)局、开发区经发局,各用能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用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工业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南宁市工业节能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委将组织开展2011年第一批工业节能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经信(贸)局、开发区经发局要认真组织辖区的用能企业做好2011年第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各企业要按照《南宁市工业节能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准备好申报的有关材料并报送辖区经信(贸)局、经发局。具体填报要求及表格,可在我委网站下载,网址www.nnsjw.gov.cn,下载路径:文件下载→资源科→南宁市工业节能资金管理办法。
二、各县区经信(贸)局、开发区经发局对辖区企业申报材料要认真初审并汇总后,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自治区直、市属企业直接报送。
三、要求:
1、全市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年内至少要实施一项以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2、申报市级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必须是年内实施完成(含目前尚未实施但年底前可实施完成的项目)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3、已获市级节能技术改造奖励的项目,未完成的要抓紧实施,年内必须完成。已完工项目要及时向所辖县区经信(贸)局、开发区经发局申请项目峻工验收。
联系人:李小航 电话:5530451
地址: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9楼10913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工业 节能 资金 申报 通知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印发